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滇缅边境。
一辆中巴车沿着山路前行。
沈寻在颠簸中醒来,睁开眼车窗外就是一条清澈的溪流,从山间奔泻而下,在石头上绽放出雪白的花朵。两侧的青山苍翠欲滴,层峦起伏。
她抬手看了看表,照时间来看,快到了。
大约十分钟后,树林里露出一角屋檐。
汽车缓缓停下,沈寻拿起背包,跟在其他两个乘客后面下了车。
三层楼的客栈,门前的木牌上分别用中文、英文、缅甸文写着“巴顿的店”。
棕发蓝眸的男人倚在门框上瞅着沈寻笑,见她走近,便上前将她搂在怀里,亲了亲她的脸颊:“好久不见了,小甜心。”
“好久不见,巴顿。”她也感慨,“上次拥抱,还是在巴西。”
亚马孙河流域的丛林里,她抱着昏迷不醒的巴顿,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。
这是她曾经并肩作战的同事,也是她的老师。
“看,我的中文字已经写得出神入化,”巴顿扬了扬手中的登记簿,“我应该叫你Sara,还是沈寻?”
“你喜欢哪个就叫哪个。”她挑眉,闻到了咖啡香,忍不住打了个哈欠。
“先去放行李,”巴顿笑了,把钥匙递给她,“晚上给你做意面和烤鱼,威士忌、咖啡都有,还有冰激淋。”
“谢谢老板。”沈寻朝他认认真真地行了个绅士的脱帽礼。
她的房间在三楼。客栈是在老式竹楼的基础上改建的,保留了原有的韵味。
房间木门上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,依稀看得到当初雕刻的花纹,还有几道像是利器造成的划痕。锁不是很好开,沈寻使劲扭了几下钥匙,才把锁打开。
一推门,一股血腥味迎面而来。
不对劲。
她脊背一凉,下意识就要拉上门,但是已经来不及,她的手臂被人捉住,那人用蛮力将她拖进房间,她的惊呼声还未出口,一只大掌就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。
房间里的一切霎时映入眼帘。
窗帘是掩着的,一个人趴在地板上,满头都是血,身下也是一摊暗红色的血迹。
靠墙的藤椅上坐着一个男人,他穿着黑色衬衫,整个人都陷在黑暗里,只有手中的一把匕首,闪着锋利的寒芒。
此刻,他的目光正缓缓从地上那人的身上移到沈寻脸上。
四目相对,沈寻觉得喉咙一紧,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。
那是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,眼神看似漫不经心却透着嗜血的光。那一瞬间,她感觉自己像是被猛虎咬住脖子的羊。她放弃挣扎,站在原地看着他。
身后的男人像是意外于她的配合,低沉出声:“三哥?”
“放开她吧。”椅子上那人轻轻开口,站起身,不紧不慢地走到她面前。
沈寻没有出声,只是沉默地与他对视。
这个男人高大得可怕。只到他胸口的她,整个人都陷在他的阴影里。
她不知道她面对的是什么,但是她清楚,呼救绝对不是一个好选择。也许在她喊出声的那一刻,眼前这男人就会扭断她的脖子。
“你是谁?从哪里来?到这里做什么?”清冷的声音轻轻扬起,仿佛山风掠过丛林。
“沈寻,”她竭力保持声音里的镇静,“从北京来,旅游。”
“把背包给我。”
接过她摘下的背包,他递给自己的同伴:“阿北,看一下。”
笔记本电脑、手机、钢笔、记事本、衣服、洗漱包、医药包等落了一地。那个叫阿北的男人蹲在地上仔细翻看,甚至包括她的内衣裤。
她忍不住蹙眉。
一双大掌突然箍住了她的肩。
“你要干什么?”她惊恐地瞪着他,压低声音发问。
“闭嘴。”男人冷冷地盯着她,手掌一路下滑。
宽大滚烫的掌心,如同烙铁一样,隔着单薄的衬衫,熨烫着她的曲线。羞耻感顿时从胸口炸开,她咬住唇,瞪着他的双目几乎要喷出火来。
她衬衫的胸前有两个口袋,修长的手指停在那里,仔细摩挲、探入。
沈寻清楚地感觉到,胸前脆弱的顶端,瞬间起了变化。
男人显然也感觉到了。他看着她一脸的羞愤,眸光深浓,却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。
她下身穿的是一条紧身牛仔裤,透着热力的手指先是探入裤子前面的口袋,寻觅无果后,又覆盖住她饱满的臀,然后顿住。
“这是什么?”他掏出她后口袋里的东西,举到她面前。
“录音笔。”她心口一凉。
“旅游要带录音笔?”他问,声音里透着浓重的压迫感。
她咬紧牙关,僵在那里不说话。
“不说实话?”他笑了,黑眸里起了嘲弄之色,下巴微微向地上的男人扬了扬,“你是想像他这样,还是我们换个玩法?毕竟,你这样好的身段,浪费了可惜。”
他站在那里,没有动手,甚至跟她隔着一步的距离,只是看着她,她却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“我是记者。”她妥协,“来做艾滋病方面的报道,录音笔里录的是我的采访内容。”
“我凭什么信你?”他摁开手中的录音笔,浏览着液晶屏上的内容,“16小时32分钟,你不会想让我们在这里都听完,确认好再还给你吧?”
“三哥,要不就直接删了吧。”阿北抬头插了一句。
“不!”沈寻像被咬了一口,激动地看着他,“绝对不可以删!”
录音笔里的内容要是删了,她这些天的工作就全白费了。
“可以不删,”男人把录音笔放到自己的口袋里,“但是不能还给你。”
“那跟删了有什么区别?”沈寻忍不住要爆粗口。
像是意外于她的不怕死,男人眯起眼,饶有兴味地看着她。
“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在这个房间,我对你们一无所知,对你们在做的事情也毫无兴趣。这个录音笔里是我辛苦了半个月的工作成果,你要是敢毁了我的东西,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!”她切齿,豁出去了。
男人沉默片刻,随即轻笑了一声,带着嘲弄:“鬼?”
“我见过鬼,也不怕鬼。”他低沉出声,一字一句。在他诡异且冰冷的语气里,室内的温度似乎都骤降了。
他的下一个动作,是掏出手机,对着沈寻照相。
闪光灯亮起,沈寻防备地看着他:“你想做什么?”
“让我的兄弟们记住你的脸,”他嘴角轻勾,“走出这个房间,我和阿北要是出了什么意外,他们会来找你算账。”
沈寻闻言先是微惊,而后又轻松了许多,听他话里的意思,他和阿北不会把她怎样。
“坐。”他朝另一把藤椅扬了扬下巴。
沈寻乖乖地走过去坐下。
一旁的阿北仍在认真翻看她的东西,连记事本都一页页翻过。
“把她钱包给我。”男人出声。
沈寻见他接过钱包打开,下意识地要站起身。男人抬眼,目光森冷:“让你坐着。”
她咬咬牙,坐了回去。
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,男人的视线在照片上停滞了几秒。
“童年照片?”他举起钱包,似乎在和她现在的样子比对,“几岁?在哪儿拍的?”
沈寻沉默了下,不情不愿地开口:“5岁,海德公园,伦敦。”
“旁边的人是你母亲?”男人又问。
沈寻沉着脸,没回答,但他也没有再追问,看了下她的身份证、几张银行卡,就把钱包递还给了阿北。
这时,地上的男人忽然发出了几声痛苦的呻吟,然后蠕动起来。
沈寻下意识地后退,身体贴住了藤椅背。
“喝水。”男人将茶几上的一个杯子推向她。
瞅见她紧张的眼神,他吸了一口烟,又不疾不缓地吐出:“怎么,怕有毒?”
沈寻端起来喝了几口,随后看见他站起身,用脚尖踢了踢地上的那人。
“想好跟我说什么了吗?”他的声音凉薄,“要想保住你这条腿,你只剩五分钟的时间。想好了,就点头。”
对方嘴里塞了布团,发出模糊的呻吟声,做消极的抵抗,但始终没有点头。
“很好。”低沉的笑声扬起,沈寻看见他弯下腰,手中的匕首对准了地上那人腿上的血窟窿。
沈寻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惊叫,瞬间又吞了回去。
剧痛之下,那人死死地抓住了她的脚腕,仿佛落水的人抓住浮木,想要抵消他的恐惧与痛楚。他瞪大了眼,像鸡啄米一般拼命点头。
那人冰冷黏腻的掌心,仿佛一条蛇一样缠绕在沈寻的皮肤上。她握住藤椅的把手,忍住恶心一声不吭。
“三哥。”冷淡的目光落在她苍白的脸上。
接着,他蹲下身,一根一根地扒开了那人的手指,又抽出了一旁的纸巾,慢慢地擦掉了她脚踝上的血迹。他粗糙的指腹带着灼人的温度,擦过她柔嫩的肌肤。
沈寻看见他的身影随着他的动作在地板上轻轻地晃动,再是他小麦色的后颈,还有肩背的肌肉线条因为下蹲的动作绷紧,充满了男性气息。
擦完了,他抬头看向她。从窗帘透进来的天光落在他身上,沈寻终于彻底看清了他的脸。
干净的皮肤,挺直的鼻梁,棱角分明的轮廓,刚硬的下颚线,冰沉的双眸犹如黑色的深潭。
Fuck。她在心里暗骂。
都这个节骨眼了,她居然觉得这男人长得好看。是真的好看。
“鞋脏了,别穿了。”他站起身,语气淡淡的。
沈寻脱了球鞋,看了下沾血的袜子,也一起脱了,赤足踩在地板上。黝黑的地板上,她的一双脚显得格外白,欺霜赛雪。
他没再搭理她,而是拎起了地上那人,扯掉了对方嘴里的布团,背对着她,侧耳听那人说话。
那人的声音很小,断断续续的,有气无力。沈寻仔细听,也没听出个所以然,只能瞪着眼前宽阔的肩背,看到微暗的天光倾泻在他黑色的衬衫上,起了一层朦胧的光晕,她看着眼酸,都起了些微困意。
“三哥,起药效了。”阿北瞅了一眼酣然入睡的沈寻。
“嗯。”男人轻应了一声,拿起振动的手机。对话框里有一张照片,是他刚才发过去的,对方回复了一张图片,他点开,放大,是张记者证,上面的女孩扎着清爽的马尾,嘴角微扬。
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他摁灭屏幕,问道。
“没什么异常,”阿北摇头,“她说的应该是真话,笔记本里都是一些采访记录和会议纪要。电脑来不及看了,要不让小美远程监控下,回头再看,以防万一?”
得到了三哥的默许,他又担心地看了眼地上那人:“他还能撑得住吗?”
“没事,没伤到动脉,”三哥轻声道,“我刚才只是要给他挖弹头,他就昏过去了。”
――老大说他过阵子要去缅甸见白狐。
方才挖出的消息又回响在耳边,他垂眸,凝视着地上的一摊血迹,过往的记忆瞬间涌上脑海。
白狐,久违的名字。
整整三年了。
阿北把沈寻的背包收拾好,也在地上捡到了她刚才掉下的门钥匙。
“三哥,好像是搞错了房间,”他递上钥匙,“她是308的。”
男人接过来瞧了一眼,钥匙上的彩漆数字磨掉了一些,乍一看像是303,他们的房间号。
“还记者呢,心有点大。”阿北摇摇头,“不过也怪我,刚才有点慌,看她开不了门我就自己先把门开了。”
“没事,什么可能性都有。要是遇见个性子轴的,也许还会把老板叫来开门。你出来得还少,习惯了就好了。”
“什么时候能像你一样就好了。”阿北感慨。
三哥看着眼前的年轻人,没说话。
像他有什么好?没有人会想去经历他所经历过的那些。
“看看外面情况,把她送回自己的房间。”他扫了一眼仍在沉睡的沈寻,淡声吩咐。
“我?”阿北愕然。
“不是你,难道是我?”
阿北黝黑的脸冒出可疑的红:“三哥……我还没抱过女人。”
“刚才你不是还搂过她吗?”
“那是制伏!”阿北额头上的汗都冒了出来。
三哥抬起眼,面无表情:“我们这行,做事的时候,没有男女之分。”
“难怪你刚才摸她的时候像摸尸体。”
“嗯,”三哥淡应一声,薄唇轻启,“你放风,我抱过去。”
沈寻醒来的时候,房间里已经彻底暗了下来。她揉了揉太阳穴,缓缓坐起身。
打开床头的台灯,她才看清了周围的情况。
不是刚才的房间。
虽然家具大致相同,但壁画、摆设都不一样。靠窗的竹躺椅上,放着她的背包和相机包。
她连忙下床奔过去,打开包仔细查看。包里东西都还在,唯独缺了录音笔。
心里一凉,她拉开门冲到走廊。
夜风扑面,一阵凉意袭来。
她转过身,看到自己门牌号,下一秒就拔腿冲到了303门口。
咚咚咚。
回应她的,只有木门的闷响。
几乎整整两分钟,都没有人回应。
“Sara,你光着脚站在这里干什么?”走廊尽头,刚上楼的巴顿困惑地看着她问,“我好像记得你不是这个房间。”
“啊,是……”沈寻清了下嗓子,“是这个房间的客人下午问我借了打火机,我睡了一觉,想抽烟的时候想起他们还没还给我。”
“哦,”巴顿点点头,“他们已经退房了,我帮你看看打火机还在不在房间里。你快去穿鞋,小心着凉。”
沈寻回到自己的房间,下意识地往床前看去。
没有鞋。
――鞋脏了,别穿了。
低沉的声音在她脑海里浮起。紧接着的画面,是小麦色的长指,捏着纸巾,擦过她的脚踝。
她从背包里找出了另一双备用的球鞋。
不用想,那人在给她的水里下了药,又把一切痕迹都抹灭了。
再回到303,果然,地面也是干干净净的。窗户开着,血腥气也已消散。
如果不是录音笔的丢失让她气得胸口都疼,她几乎会认为下午的一切都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诡异的梦。
“好像没有打火机,”巴顿仔细察看了一下房间,“贵重吗?”
沈寻摇头:“塑料的,路边摊买的,没事儿。”
“那我给你拿盒火柴就好,”巴顿松口气,“下楼吃晚餐吧,我就是来叫你的。”
沈寻其实已经没了胃口,但看着他热切的眼神,便强打精神点点头,跟着他下楼。
From one extreme to another
From the summer to the spring
From the mountain to the air
From Samaritan to sin
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
从夏天到春天
从高山到天空
从善良到罪恶
客栈一楼的一侧是餐厅区,到了晚上也是酒吧。沈寻落座时,熟悉的歌声入耳。
她挑眉:“Into the Fire,久违了。”
“是啊,来自我家乡康沃尔的乐队。”巴顿会心微笑,朝吧台方向挥了挥手,一个年轻的小伙送了两份肉酱千层面过来,两人边吃边聊。
“那里有海之角,这里是云之南。”沈寻感慨,“没想到我们会相聚在这里。”
“命运就是这么不可预测,不是吗?”巴顿扣着手指,端详着她,“你过得好不好,小女孩?”
“我已经26岁了,不再是当初那个看到食人鱼就吓得面无人色的小女孩,”沈寻轻轻一笑,“这几年一直在北京工作,有时会出差,做点调查报道。”
“你的脸上有倦色。”巴顿直言。
“是,有时感到厌倦,觉得自己能做的始终有限,很多事情,就算知道为什么,也很难去改变。”
“这个世界,不是一天建成的,我们都只能尽力而为。”
“虽然在最好的媒体工作,但我感兴趣的不在于那些高层人士出入的会议活动,也不在于从和这些人的交流中找到成就感。那样的世界,太浮华且千篇一律。反而是在最困苦的地方,当我与那些饱受生活折磨的人对话,当我的一支笔能够使他们得到更多关爱时,我感到很充实。”
“这次在云南的收获呢?”巴顿问。
“见到一个60岁的女人,因为染上毒瘾,身上长了许多脓疮……”沈寻放下刀叉,点燃一支烟,她突然想起和这个女人的对话就在录音笔里,一时间有点郁闷。
“怎么了?”巴顿很敏感。
沈寻沉默了下,摇摇头:“这回见了很多不大好的事情。”
她不打算跟巴顿提起她的遭遇,以免节外生枝。这里毕竟离边境不远,客栈里的人也杂,说不定下午那两人的同伙还在,也许就在这餐厅。
――让我的兄弟们记住你的脸,走出这个房间,我和阿北要是出了什么意外,他们会来找你算账。
那个男人的声音又回响在耳边。
“你呢,你找到你想要的平静生活了吗?”沈寻凝神反问,“我一直记得,你说你16岁生日那天随你父亲在伊拉克,战斧导弹在巴格达夜空如烟花般绽放。”
“平静生活……这是一个过程,就像你的名字――寻。”巴顿笑了笑,眼神有点苍茫。
沈寻一怔,然后点点头。
是啊,人生,就是一场无休止的寻觅。
“为什么会选择在这里开客栈?”她又问。
巴顿没有回答她,眼神却落在她身后。
沈寻顺着他的视线望去,只见一个五官妩媚、皮肤微黑的女孩子走了过来。她盘着头发,只简单地插了一支玉簪,腰身玲珑,步履轻快,一只手拿着一瓶威士忌,另一只手拎着两只酒杯。
“我太太,玉而。”待她走近了,巴顿接过她手中的杯子,向沈寻介绍。
女孩朝沈寻微微一笑,在巴顿身旁坐了下来,也不说话,安静得像只小猫。
沈寻了然:“原来这是你留下的理由。”
“算是,”巴顿替她倒了酒,“苏格兰的Single Malt。”
“你这儿真是什么都有。”沈寻喝了一小口,由衷称赞。
“可惜没有德文郡奶油配松饼,”巴顿与她碰杯,“但是我教会玉而做柠檬舒芙蕾,她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。”
玉而扬起嘴角,声音轻柔:“马上就好,希望你喜欢。”
沈寻这才发现她的瞳仁是浅棕色的,眼尾微挑,笑起来时,一双眼睛说不出地勾人。难怪可以收服巴顿这样的浪子。
“忘了问你一件重要的事,”巴顿挑眉,“有男友了吗?”
沈寻摇头。
“喜欢的人呢?”
“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?”沈寻再次摇头,托腮调皮一笑,“上次喜欢的人还是你。”
她面朝玉而,指了指巴顿:“我迷恋过他,真的。”
玉而露出了惊讶的表情:“他是你喜欢的类型吗?”
巴顿耸肩,做了个擦汗的动作。
沈寻笑了:“那时年纪小,看到他拍的那些危险的纪录片,羡慕他的冒险与流浪,所以厚着脸皮跟着他。”
“开始确实存心想要为难你,让你萌生退意,但没想到那么沉的摄影器材,你一直一声不吭地扛着,一扛就是一个星期,到后来不只我,整个团队都觉得不能不要你,”巴顿晃了晃酒杯,视线锁住了她的脸,“但是Sara,你那时并不是迷恋我,而是迷恋危险。”
“其实,你骨子里对危险和未知的渴望,比我更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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