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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上的人与人之间,就是这样奇怪的联系着。2
明明只互相瞧过几眼而已,却深刻得抹不去那牵绊,她和他居然是夫妻!?无论愿不愿意,他的存在感就是无法忽略。哪怕两年后各自东西,这“夫妻”一场的名义,恐怕也会打下一生的烙印。
谁让他们一起穿着大红喜袍,叩拜了天地父母,又交头对拜,成了所有人眼里的鸳鸯佳偶?
谁让他们并肩走进新房,匆匆的相望,然而再抗拒、再选择性失明,也难免会眼神复杂?
这不是一场游戏一场梦,而算是缘分吧?
公公和婆婆这样奇怪的一对,也生活在一起那么多年,有儿有女。所以说,世事难料。
可若生活在一起这样不开心,即便命定如此,也是要抗争的。凭什么她要在家等着某个人要来就来,要走就走?
冷知秋恼得皱鼻子,项宝贵这厮要是回来,她就立刻回娘家,傻子才等他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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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去洗了手和脸,独自坐下吃早饭。自己烧的东西,就算再焦糊,也吃的下去。
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。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――聂坦之书《公子行》,富贵人家骄奢淫逸;又书《田家》,字字沉重血泪。两相对比,冷知秋虽然出身骄奢,却也以奢侈浪费为耻;虽然不知道那些农民究竟如何辛苦,但想来比那些下苦力的粗使丫头和仆从们更辛苦百倍,不然那些贫穷人家也不至于竞相卖儿卖女到富贵人家做活计,宁为奴仆,不做贫农。夹答列晓
当初替孔令萧一只鞋惋惜,如今面前这焦糊的粥,同样值得惋惜。
正吃着,项沈氏突然一阵风似的刮进来,匆忙喊道:“坏咯坏咯!小英子不见了!那个知秋,快别吃了,随我去找小英子!”
冷知秋惊讶的挑眉,这才想起,自昨日下午起,好像都没见到那只甩得一身长毛、咧着一脸奸笑的大坏狗。
大坏狗小英子不见了,对她来说,根本就是个好消息,不见了最好。
“姆妈,知秋怕狗,不敢去找。”她一脸不愿意。
“混账!小英子是寻常狗吗?它是宝贵的救命恩人!两年前,要不是小英子拼了命把宝贵拖回家,我那可怜的儿子……”项沈氏不堪回首往事,脸上悸动,喉咙哽咽了一下,随即又瞪圆了眼珠子发怒:“姓孔的那点伤算什么?你知道给你爹的恩人煎药,难道救过你相公的狗,你就不找了?”
这家子人到底发生过什么事?好吧,项宝贵身上发生什么奇怪的事,如今,冷知秋也不觉得奇怪了,只是光听听,就觉得心里有些不太舒服。
她只问:“该上哪里找?还有,孔公子的药该怎么办?”
桑柔病了,家里人手本来就不够用,现在却兴师动众的去找狗,那孔令萧可就真没人照顾了,怎么说人家现在还是重伤危险期,怎么可以床前无人?
项沈氏已经着急忙慌的拉住了她的手往外拽。
“上哪里找?到处找找看呀,还能跑出苏州城不成?那个姓孔的又死不了!要是丢了小英子,宝贵这孩子不晓得要怎么伤心。”
做母亲的心疼担忧儿子是真,担忧一只狗也不过是因为儿子罢了。
冷知秋却不以为然,一只狗没了,就算救过项宝贵,但他一个大男人还能怎么伤心?真是荒谬。看他那笑嘻嘻的样子,恐怕根本不知道“伤心”两个字怎么写――不是恐怕,是百分百肯定不知道。他就是个目不识丁大老粗!
“姆妈,知秋觉得,小英子毕竟是犬,怎么能跟人相比?孔公子要人照顾,您可不能不管。至于小英子,咱们还是静下心来想想,可能去了哪里,总比没头苍蝇似的胡乱摸索要好,是不是?”
她说的冷静。
她越冷静,越显得有些无情。
项沈氏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,虽然她说的有道理,可是她的冷静却像一把刀,割开了陈旧的伤痕。曾经,有个坏女人也是那样冷静,冷静的伤害着别人,自己却一笑而过。
所以她要恨读书人!
“嫂子你放心,萧哥哥有我照顾。”项宝贝却突然冒了出来。现在大家都腾不出手,她要是不抓住机会,那可就真的傻了。“娘,您尽管和嫂子、三爷爷去找小英子,我让爹爹也去找,家里的事,交给我就好了。”
因为孔令萧伤得重,项沈氏想着,就算孤男寡女,女儿也不可能和臭书生弄出什么出轨的事情来,总比放任臭书生和儿媳妇眉来眼去强。因此也就答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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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进西厢房内,光影偏斜,斑驳陆离,浓重的药味弥漫了整间屋子。
项宝贝兴冲冲一脚迈进去,刚想开口大叫一声“萧哥哥”,却见孔令萧睡得深沉,忙捂住嘴巴,蹑手蹑脚到了床边。
她也并非总是大大咧咧少根筋的。
此刻,她的眉眼无比温柔,轻轻坐在榻沿,小心翼翼替床上的人掩好被角,手指迟疑的,想要触碰露在外面的那只修长而清瘦的大手。
他的手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干净,血管经脉不像一般男子那么粗,肤色如玉,每一处线条都是直得恰到好处,手腕处那凸起的骨节曲线,比女子坚硬明显,别有一种性感。
“萧哥哥,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你呢?”项宝贝有些傻乎乎的问。
明知道不会有人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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